4月6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发布《英国对外国作品和国民的版权保护指南》,该《指南》详细阐述了英国版权法如何保护外国作品和国民。
英国版权法根据作品或表演的来源国对外国作品和表演提供全部、部分保护,或不提供保护,这通常是基于英国加入的国际版权条约中的原则。这些国际版权条约包括: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保护表演者、音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WPPT)
【概述】
《版权、设计及专利法令》(CDPA)和《著作权和表演(适用于其他国家)令》规定了英国对外国作品和表演的保护。CDPA是英国关于版权的主要立法,其第一部分涉及版权作品,第一部分第九章规定了作品获得保护的国籍要求;第二部分涉及表演权,第二部分第四章规定了表演获得保护的国籍要求。
2016年修订的《著作权和表演(适用于其他国家)令》简化了将保护扩展到外国作品和表演的方式。这意味着当其他国家成为国际版权条约的成员时,大多数保护会自动扩展到其他国家。
2023年,UKIPO对《著作权和表演(适用于其他国家)令》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将版权保护扩展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某些作品,以实施英国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协定,并更新了WPPT成员国家列表。
以下是CDPA和《著作权和表演(适用于其他国家)令》对外国作品和表演的保护摘要:
【文学、音乐、戏剧和艺术作品、电影和排版】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文学、音乐、戏剧和艺术作品、电影和出版版本的排版有资格获得保护:
作者是英国、伯尔尼公约缔约国或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的公民或居民,或根据法律成立的机构;
该作品首次在英国、伯尔尼公约缔约国或世贸组织成员国出版;
该作品与CDPA第九章中规定的海峡群岛、马恩岛或海外领土有关。
【广播】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广播就有资格获得保护:
广播公司是英国或罗马公约缔约国或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公民或居民,或根据法律成立的机构;
广播首先从英国或罗马公约缔约国或世贸组织成员国传播;
广播链接到海峡群岛、马恩岛或CDPA第九章规定的海外领土;
来自罗马公约缔约国或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广播通常只有在无线广播的情况下才有资格获得保护。
【录音】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录音就有资格获得保护:
生产者是英国或罗马公约、WPPT、伯尔尼公约或世贸组织成员国的公民或居民,或根据法律成立的机构;
录音首次在英国或加入罗马公约、WPPT、伯尔尼公约或世贸组织成员国出版;
录音与CDPA第九章中规定的海峡群岛、马恩岛或海外领土相关联;
来自罗马公约或WPPT缔约国的录音通常比来自非这些条约的国家的录音受到更大的保护。然而,来自加入WPPT但未加入罗马公约的国家的录音制品通常比加入罗马公约的国家的录音制品受到的保护要少。
【演出】
如果符合以下任何一项,表演就有资格获得保护:
表演是在英国或加入罗马公约、WPPT或世贸组织成员国或由其公民或居民进行的表演与CDPA第181和206条规定的海峡群岛、马恩岛或海外领土有关。
来自罗马公约或WPPT缔约国的表演通常比来自非这些条约的国家的表演受到更大的保护。但是,加入WPPT但未加入罗马公约的国家的表演通常比加入罗马公约的国家的表演受到的保护要少。
电影中的表演通常只有来自《罗马公约》的缔约国时才有资格获得保护。录音表演通常只有在来自为英国表演者提供同等保护的国家时,才有资格获得公开播放或广播的报酬。
供稿: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北京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