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拟推进关于多方复审(IPR)的拟议规则通知,就对专利重复发起挑战的提案征求公众意见。USPTO称遭受连续或并行的无效挑战后易使优质专利失效,不利于专利制度促进创新。拟因局长的自由裁量权,希望通过此次改革将挑战重点放在从未被挑战或早期和解已涉诉的权利要求上,提出四种情形:
一是要求无效请求人提交一份协议,不根据美国专利法的新颖性和创造性(102和103条)等理由在其它场合提出无效挑战(注:美国法院、ITC等也可以决定专利是否有效,这与中国和德国的情况不同);二是当USPTO和其它机构已对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或有效性作出裁定,USPTO将不再启动IPR;三是规定当另一种程序可能首先根据第102条或103条确定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或有效性时,USPTO将不启动IPR;四是当存在特殊情况时,允许USPTO在已有先前裁定或预期更早对可专利性或有效性作出判定的情况下,启动IPR。
新规若落地,美国专利无效门槛将显著提高,专利权稳定性骤升,预计吸引大批权利人集中维权,科技巨头及中国在美企业将面临更多诉讼。USPTO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45%的IPR属“对同一专利再次挑战”,80%同步在地区法院进行,形成重复劳动,此外专利存活率随挑战次数指数下降。USPTO强调,反复质疑尤其伤及依赖专利的中小企业,反而便利大企业凭资金多次挑战、抄袭技术。
(来源: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安徽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