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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知识产权环境研究报告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土耳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专利保护法》、《工业设计保护法》、《地理标志保护法》、《商标保护法》及《商标保护法实施细则》、《智力和艺术作品法》(即著作权法)、《著作权作者相邻权细则》等。2017年1月10日,土耳其工业产权《第6769号工业产权法》正式生效,其将商标、专利、实用新型、设计、地理标志、传统产品名称、注册、注册后交易、法律和刑事制裁囊括于一项立法之中,并对之前的规定进行了一定修改。

土耳其于1879年颁布首部专利法案,成为早期拥有知识产权法律的国家之一。直至1994年土耳其专利局(TPI)成立,土耳其的专利法律制度才进一步得到规范,并于1995年相继出台《专利法》(根据土耳其政府第551号公告,取代原有的专利法案)、《商标法》、《保护工业设计条例》、《著作权法》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奠定了土耳其知识产权保护现代法律框架。2004年,土耳其又通过《植物品种权保护法案》和《集成电路布图保护法案》,基本上拥有一套完整统一的知识产权立法体系。《第6769号工业产权法》将土耳其专利局的名称改为“土耳其专利商标局”,仍然可简称“土耳其专利局”。

土耳其十分重视通过法院建设彰显法治精神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通过法院建设与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司法理念等的巧妙结合,充分彰显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土耳其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案项不仅专业技术性强,而且涉及的法律法规相对自成体系,并且知识产权领域的技术问题、法律问题发展很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因而建立了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土耳其计划在主要城市的法院设立12个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的审判庭,目前已在伊斯坦布尔、安卡拉和伊兹密尔等城市的初审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专门审理知识产权刑事和民事案项,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其他城市的知识产权案件则由当地的第三民事/刑事法庭负责审理。土耳其还与欧盟合作培训了一批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形成了一支素质过硬的专业法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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