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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知识产权环境研究报告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发布时间:2023-03-06| 浏览次数:

伊拉克于 1976 年 1 月 21 日年加入 WIPO,1976 年 1 月 24 日加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2014 年 11 月 29 日加入《新加坡商标法条约》,1985 年加入《阿拉伯国家著作权保护协定》,1985 年加入《阿拉伯国家知识产权条约》。

伊拉克于 2005 年颁布了现行宪法。颁布的主要知识产权法有:2010 年关于伊拉克,阿拉伯和外国商标和商品名称注册费的第 9 号法;1999 年第 28 号法律—1970 年关于专利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第一号修正案;1957 年关于商标和商品名称的第 21 号法;1938 年第 34号修正 1931 年第 39 号商标法。

伊拉克政府正在制定一部新的符合世贸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但具体结构和相关立法尚未确定。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分属于几个不同政府部门。专利登记和商标归工业和矿产部管理,工业设计注册是规划部所属的国家标准和质量控制(COSQC)管理局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著作权属于文化部管理。由于安全局势动荡,伊拉克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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